山东省互联网站抵制低俗之风自律公约
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使网络环境得到改善净化、网上低俗之风得到有效遏止,使互联网成为传播健康文化的重要阵地,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,山东省互联网行业共同签订公约如下: 一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,倡导文明办网、文明上网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致力于传播弘扬热爱祖国、服务人民、崇尚科学、辛勤劳动、团结互助、诚实守信、遵纪守法、艰苦奋斗内容的信息,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。 二、认真遵守宪法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,坚持网站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,拒绝传播违反国家法律、影响国家安全、破坏社会稳定、伤害民族关系和宗教信仰的信息。 三、坚持网络传播的真实性、客观性、公益性原则,严格规范信息来源,恪守职业道德、职业纪律,杜绝任何形式的虚假信息、侵权信息、低俗信息和虚假广告。 四、遵守社会道德规范,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之风,不刊载不健康文字和图片,不链接不健康网站,不提供不健康内容搜索,不发送不健康短(彩)信,不开设不健康声讯服务,不运行带有凶杀、色情内容的游戏,不登载不健康广告;不在网站社区、论坛、新闻跟贴、聊天室、博客等中发表、转载格调低下的言论、图片和音视频信息。 五、严格保守国家秘密,切实保障公民个人隐私权,维护公民上网的合法权益,主动引导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文明上网,积极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环境。 六、弘扬“敬业奉献、诚实公正、清正廉洁、团结协作、严守法纪”的职业精神,加强对网站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,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,努力提高网站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,树立和维护网络信息工作者的良好形象。 七、建立、健全网站管理制度,规范信息制作、发布流程,强化监管、惩处机制,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,主动欢迎社会的监督和批评,对政府部门和网民等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整改。 |